非歧视和骚扰政策
要了解本地区有关不歧视和骚扰的政策以及调查投诉,请参阅以下行政政策。
Ac -禁止歧视、骚扰和报复ac1 -歧视/骚扰:家长和学生的投诉程序ac2 -歧视/骚扰:雇员和就业申请人的投诉程序kl -公众投诉/关注kla -对联邦计划的关注和投诉
堪萨斯城第33学区在其项目和活动中不基于性别、种族、宗教、肤色、国籍、血统、年龄、残疾、性取向、性别认同或任何其他法律禁止的因素进行歧视。本署已指定以下人士处理学生、家长及市民对不歧视政策的查询:
反歧视和骚扰协调员和第九条协调员总法律顾问密苏里州堪萨斯城Troost大街2901号64109电话:(816)418-7610传真:(816)418-7411以下人员被指定处理员工关于非歧视政策的查询:雇员/劳动关系人力资源和支持服务总监2901 Troost大街,堪萨斯城,密苏里州64109电话:(816)418-7088
特区政府对这些事情非常重视。从事此类行为的员工将受到纪律处分直至并包括终止雇佣关系。学生将受到《学生行为准则》中规定的纪律约束。对于其他人员,本地区将采取适当和必要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,其中可能包括禁止这些人员进入本地区的财产。如果您觉得自己受到了歧视或骚扰,请立即联系反歧视和骚扰协调员、员工/劳资关系总监或地区行政人员。
对举报或协助投诉被禁止的骚扰或歧视及/或在任何骚扰或歧视调查中给予合作的人进行报复,是严格违反地区政策的。被禁止的报复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:拒绝加薪、糟糕的评估、繁重的工作任务、降级、纪律处分或解雇。无论对骚扰或歧视的最初投诉是否合理,报复都被视为一种重大罪行,并将导致纪律处分,直至雇员被解雇。